债务纠纷
作者:南京律师时间:2020-09-19 11:10:49
别人借我的钱不愿意还了,我该怎么办?
欠了别人的钱就应该要还钱,但并不是所有人都会对欠款积极还款,很多人借了别人的钱又不肯还款,又不积极的还款,这就属于恶意欠债的范畴了。那么,恶意拖欠个人债务纠纷怎么解决呢?
南京律师建议:
当他人恶意拖欠债务时,债权人最好直接向法院起诉,让法院来强制债务人偿还债务。
(1)恶意拖欠个人债务的诉讼时效:从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已权益时起两年内向法院起诉。
(2)恶意拖欠个人债务起诉的法院:您应向被告(欠款人)所在地(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)法院起诉。
(3)恶意拖欠个人债务证据的搜集:当他人恶意拖欠债务时,债权人要准备欠条、汇款单、表明债务人欠钱的短信、证人证言等证据。
(4)如果原告胜诉,法院会依法执行,如果他没有现金还款,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。
如果借款期限已经满,经出借人催要而仍未偿还借款的,出借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,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。出借人在起诉时要注意诉讼时效,《民法通则》第135条规定:“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。”如果超过二年的诉讼时效,人民法院就会不予受理,出借人的债权就失去了法律保护。为了防止超过诉讼时效,出借人可以在诉讼时效届满前让借款人写出还款计划,从而使诉讼时效中断。根据我国法律规定,新的诉讼时效就可以从中断之日起重新计算,这样,出借人不仅拥有了起诉权,而且可以继续拥有胜诉权,从而有利于保护出借人的合法权益。
在起诉时,债权方大概有以下一些证据要注意收集:有关债务方主体资格的证据、合同或协议、送货单(一定要债务方签收)、托运单、欠条及各种结算票据等,其他与该欠款有关的电报、传真、函件等都应妥善保存。对于已收集到的证据要及时向人民法院提供。
南京律师提醒:对于恶意拖欠债务的人,债权人最好是在两年之内直接起诉强制其还钱,否则超过了两年的诉讼时效,法院是不会保护债权人的利益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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